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区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文字版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7-25 | 成文日期: | 2021-07-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办发〔2021〕19号 | |
关键词: |
(政策解读)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区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平山区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出台背景
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也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根据国家、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及《辽宁省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运输、输送、存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环节监管责任和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排查整治不搞“一阵风”、走过场,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排查整治,建立多部门分工合作的长效机制,消除城市燃气管理的盲区、空白区,提升燃气智慧化监管水平、监管效率,提高政府及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遏制燃气事故频发势头。
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
排查整治野蛮施工引发燃气泄漏情况
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
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配送情况
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
排查整治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单位内部治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