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065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桥头村一组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2-01 成文日期: 2024-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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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桥头村一组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4:39:03 【字体:

平山区桥头村一组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

项目概况

平山区桥头村一组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2 20 13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SX24-01-001

项目名称:平山区桥头村一组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938.27

最高限价(如有):218938.27

采购需求在基本不影响移民区周边环境和河道自然属性的前提下,通过修复护岸等工程的方式对东北沟进行治理,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减小洪涝灾害威胁,从而达到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本工程修复东北沟两侧护岸共120.00m,其中左岸60.00m右岸60.00m恢复砼护底60.0m。工程段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5.05万元,其中25万元为中央资金,其余资金为地方自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2 2 2024 2 7(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 11:00 ,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2 20 13 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 2 20 13 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南地街道广裕路

联系方式: 15941486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

联系方式: 18840181563 

邮箱地址: 1802362019@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 31688007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884018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