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2-06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办发〔2022〕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2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号 的
关于做好2022年市政府系统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暨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2022年我区承办的2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提案以及会后件办理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解决好,切实将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转变为政府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要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注重提高问题解决率。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积重积深积难的矛盾问题及多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集中办件和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请于2月9日前将拟集中答复的建议提案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强化组织统筹,及时高效办复
(一)我区作为协办单位。区协办单位要在1月29日中午前,将协办意见反馈至区主办单位,并及时同区主办单位沟通确认(协办意见格式参考附件1和附件4)。区主办单位需对协办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其融入主办答复意见,不合格时可协调区协办单位重新修改,主办答复意见措施要具体翔实、实事求是,区主办单位要在2月8日中午前将汇总形成的主办意见反馈至政府办。
(二)我区作为主办单位。区协办单位要在2月11日中午前将协办意见反馈至区主办单位,区主办单位要在2月16日中午前,将主办答复意见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主办答复意见需逐条对应答复,措施要具体翔实、实事求是(答复意见格式参考附件2和附件5)。答复意见经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并修改完善,由区政府签发后,方可开展见面答复。区主办单位可协调区协办单位共同参与见面答复,区协办单位需全力配合主办单位的有关工作安排。
(三)同代表沟通见面及其他工作。主办单位要在4月12日前,完成同代表委员初次见面答复(征求意见表参考附件3和附件6),纸质版答复意见报送区政府办公室。见面答复应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特别是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件、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包案件、党派团体提案等重点件,以及多年反复提出的难点件,分管领导要亲自答复,确保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按时完成答复摘要报送、复文公开、工作总结等工作。
(四)二次办理任务。主办单位要在9月15日前完成A类件第二次同代表委员见面答复,详细反馈工作取得的成果成效。9月15日前未解决或未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应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区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并同意后,延期开展二次办理。
三、严格督查督办,狠抓跟踪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对答复承诺事项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抓好落地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同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增进理解共识,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满意度。区政府办公室继续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根据办理时间节点,指导督办各承办单位完成全年办理任务。对因未落实责任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贻误工作时机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绩效扣分。
附件:1.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意见行文格式
2.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答复意见行文格式
3.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市政协提案协办意见行文格式
5.市政协提案主办答复意见行文格式
6.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解孝增,联系电话:13904940892)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