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7号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区直相关单位(部门):
2020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四届“政务公开日”。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形式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活动。各部门组织报送活动公开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公开日活动期间,区卫健、经信、发展改革等部门,将通过区政府区长信箱,就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线上接受相关媒体和公众的提问,回复各方普遍关心的工作问题,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区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汇总2020年度将要进行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在活动期间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推送。
(三)开展“服务事项高效办”活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在活动期间,通过本级政务服务网建立活动专栏,集中公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取得的成效。围绕高频办事事项、补正较多事项,通过视频动漫、图表图解等方式,进一步做好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标准等的解读工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区政务服务大厅要充分利用LED大屏滚动平台,滚动播放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类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在大厅固定位置摆放相应宣传资料,诸如将防控期间的一些复工复产等优惠政策以及各种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可印于宣传册上。
(四)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区8890综合服务平台梳理本地区群众诉求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解答,并通过8890网上平台将相关问题解读解答内容向社会发布。组织参加省营商局在民心杂志刊发各地区、各部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活动。
(五)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活动。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编制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于5月15日当天集中发布,征求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梳理、吸纳民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扩大活动宣传渠道,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展示信息内容和形式。
(二)突出实效。各重点参加活动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上报公开展示信息内容。各部门报送活动信息数量应不少于3条。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局需提前做好相应的访谈回应准备工作。
(三)规范展示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集中发布各部门报送的相关公开信息。区营商局要充分利用省营商局制作的风格统一的活动宣传海报模板,在区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张贴宣传。
(四)做好前期材料报送和总结。各部门务于5月8日前将拟发布的文稿、图片等材料报送到区政府办公室(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查同意,纸质版签字后报送区政府306室,电子版发邮箱),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5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发到邮箱)。联系人:李占春,联系电话:42818156,电子邮箱:xxgk2818820@163.com。
附件:参加公开日活动重点单位名单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参加公开日活动重点单位名单
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营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
空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