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发〔202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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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关于同意《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推动平山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三、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落实。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