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车辆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发〔2023〕8号 | |
关键词: |
关于同意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车辆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
平政发〔2023〕8号
关于同意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车辆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
事故调查组:
关于《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车辆伤害事故结案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以及事故调查组认定的事故经过、原因及责任分析,区政府原则同意《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性质认定、处理建议和提出的防范措施,同意该事故结案。
二、事故相关单位要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区应急局要严明法纪,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落实事故单位及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
特此批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