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4-00075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有关事项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发〔2023〕14号 | |
关键词: |
关于同意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有关事项的批复
平政发〔2023〕14号
关于同意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有关事项的批复
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区财政局委托辽宁汇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辽汇评报字〔2023〕第74号)做出的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经营权评估价值为50376.98万元,该评估价值作为经营权拍卖底价。
二、批准授权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拍卖本溪市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经营权,拍卖底价为50376.98万元。
三、批准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经营权买受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协调处理经营权移交以及后续未尽事项。
特此批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