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5-00168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成立“2·4”本溪市平山区兴安村 化肥社区东卜四组平房亡人火灾 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3-04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发〔2025〕4号 | |
关键词: |
关于同意《成立“2·4”本溪市平山区兴安村 化肥社区东卜四组平房亡人火灾 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平政发〔2025〕4号
关于同意《成立“2·4”本溪市平山区兴安村
化肥社区东卜四组平房亡人火灾
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平山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成立“2·4”本溪市平山区兴安村化肥社区东卜四组平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2·4”本溪市平山区兴安村化肥社区东卜四组平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由你单位牵头,组织平山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千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