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办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成文日期: | 2023-01-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办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办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平山区政府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山区政府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政辅政、服务领导、协调各方的作用,全力以赴当好政府“枢纽”,同心同德,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狠抓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政府办党组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推进“六个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要求上来。通过观看电影、专家授课、党小组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为提升服务工作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2.注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党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3次,组织观看电影《钢铁意志》,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公文写作培训班。同时,邀请区政府领导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梳理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等工作步骤,有效推动解决了10个突出问题,达到了整改预期目标,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
3.加强廉洁队伍建设。致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进一步加强政府办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纠“四风”。重点要求班子成员要有干事创业能力和共事协作精神,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牢固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加强学习培训。制定了政府办公室年度业务学习计划。实施间周例会、业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调研、讨论、座谈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系统提升业务水平,不断营造政府办公室浓厚学习氛围。
2.提升公文办理质量。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在公文拟制、承办、归档中,坚决防止随意、任性,严格做到按规矩办、照程序走、依规办文、依规办件。一年来,共受理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来文来电5000余件,办理请示、报告900余件,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130余件科学制订政府议事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政府文件。
3.持续做好政务信息。时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年”活动为主线,增强信息敏锐性,多角度挖掘,有效拓展信息源。一年来,上报省、市政务信息近100余篇。
4.应急值守逐步规范。制定值班表,责任到人,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尤其防火、防汛、重大节日、疫情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确保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2022年,共受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3件,其中涵盖住建、综合执法、创城、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部办结,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工作
一年来,面对国内外多轮疫情冲击,防指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牢牢把握主动权,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疫情信息,科学制定“1+N+M”作战指挥体系,创新实施大数据应用、制定流调作战图、中高风险区域封控平面图等等,为区防指高效精准判定疫情防控,提供技术保障,有效提升疫情处置效率。一年来,累计下发文件70余件,组织筹备召开会议65场次,报送信息近100余篇,科学开展流调排查,累计排查密接次密接12867人,隔离管控2842人。成功组织应对处置“08.24”“11.24”疫情,为平山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四)后勤保障服务不断加强
持续抓好落实“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的“三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政府办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积极创新会议、接待工作方式。重大会议、活动,保证全员齐上阵,明分工,各司责,高运转。二是加强与公车管理平台对接,确保领导会务、接待和调研用车。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管理,严格经费预算、审批,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业务能力仍需强化。办公室工作繁杂,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下,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倡导自学自练,提高办公室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力争打造一支知办文、通办会、会办事的全能型工作队伍。二是保障服务水平仍需提高。深入开展精简会议和发文数量,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带来实效。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政府领导后勤保障工作,合理规划会议、调研、外出等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平山区推行村级“阳光三务”工作和村(接)务公开工作。
(一)统筹谋划,“一盘棋”推动。将推行村(居)务公开和村级“阳光三务”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抓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在区委常委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村级“阳光三务”工作,审议通过《平山区推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实施方案》和《平山区推行村级“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民政局等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山区“阳光三务”工作领导小组。7个街道均成立了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面推行“阳光三务”的实施主体是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4名区级管理员,28名街级管理员、59名村级管理员组成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转发《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政务公开办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开展专门的指导培训工作。
(二)聚焦重点、有序融合推进。认真学习领会“辽宁阳光三务”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干什么”“怎么干”,统筹推动“阳光三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首先,解决“干什么”问题,“辽宁阳光三务”APP上线前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深入街道、村社,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公开指导目录和清单,制定《平山区区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涉及68项补贴项目,明确补贴依据、标准。其次,解决“怎么干”问题,协调建行技术团队人员开展培训6次,对全区91名管理员如何使用小程序进行了多次强化培训,进一步明确操作方式和操作流程。建立建行技术团队和村级管理员培训微信群,针对技术问题第一时间答疑解惑。7月12日召开全市“阳光三务”推进会议。会后,市委制发《本溪市“阳光三务”工作公开模板集》,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市级下发的《本溪市“阳光三务”工作公开模板集》,结合实际,将模板内容和使用方法传达并指导至7个街道、59个村和社区。规划将村(居)务公开工作核心点与12345+社区网格化试点工作有机接合,融合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在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跟进监督,确保质效。坚持“正向激励”和 “反向鞭策”相结合,在攻坚期,坚持一日一调度、三日一通报,对于进展速度快、录入质量高的街道进行肯定,对于工作进展缓慢的街道,由区纪委书记对其党工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攻坚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围绕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全面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另,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