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056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司法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29 成文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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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司法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0:17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司法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条例》,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平山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5条,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内容。建立了平山区首家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雷锋纪念日、国际“三八”妇女节、“5.15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平安新本溪全民反电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和普法进军营活动。充分运用“本溪平山普法” 微信公众号、“平山普法”抖音号推送各类信息5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平山区司法局对照《条例》规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转发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性、高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提高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的情况上公开数量均为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数量也不高。

2024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坚持依法施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利用“本溪平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山普法”抖音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王丽华个人调解室”,设立首家区级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受众近千人。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59个基层评理说事点,8个个人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近1500余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功做到矛盾不上交。受理法律咨询800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292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余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4件,追缴欠薪7万余元。

另,平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