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5-00060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16 成文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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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3:58:18 【字体:

平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条例》,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平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责任分工明确,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卫生信息宣传责任制,涉及卫生健康等公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提高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督查机制。每周定期对栏目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