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0平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平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29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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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平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45:04 【字体:


2020平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利局及林业和草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省、市、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对我局工作中的政策文件在政府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公正、透明,便于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5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增加43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增加3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增加61

 0

行政强制

 11

 增加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减少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2021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继续做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渠道,扩大信息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提高重大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