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5-00087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平山桥头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桥头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12月16日15时40分,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工人在清理落地碎料被卷进了皮带尾轮传动轴上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2024年1月19日,区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关于同意平山桥头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平政发〔2024〕7号),同意事故结案。依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平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2月9日,依据《中共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平山区安委会办公室事故评估组,评估组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桥北公安分局、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组成员
组长:赵宝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组员:马金营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 琳 区人社局副局长
程玉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昕 平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昌裕 桥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
李广田 区纪委信访室主任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平山区人民政府对防范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6.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对监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行业监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和要求;
2.听取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听取平山区人民政府,平山区应急管理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专家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专家组评估意见;
6.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平山区应急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共分1卷,81页;按规定向原区政府法制办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于2024年4月12日在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事故责任单位、2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门连福在进行清理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没有按照要求停止皮带运行再进行清理,并且在转动设备旁边作业时没有扎紧大衣,违反操作规程,鉴于门连福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共1人)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会忠。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2023年12月16日,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事故进行了立案处理,2024年1月19日,经原平山区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对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会忠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平应急罚〔2024〕1-2号),对主要负责人刘会忠处以上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玖仟陆佰元)。2024年1月29日,刘会忠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4年1月29日,经原平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作为这起事故责任主体,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缺少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体责任。
2023年12月16日,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事故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4年1月19日,经平山区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对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按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应急罚〔2024〕事故1-1号),对其处以肆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止至2024年4月8日,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的时限足额缴纳了罚款,2024年4月8日,经原平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作为发生事故单位,应充分吸取了“12·16”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加大力度进行了整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抓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后,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加大力度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安全法规、风险辨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了安全培训;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作业场所挂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建立完善任务管理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追究事故责任。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了包括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厂长以及一线职工等各级各类各岗位人员及职能部门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各岗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平山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业务相近、专业相通、有利监管、权责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新业态、新领域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强化选厂安全监管工作
事故发生后,平山区政府立即组织开展了对选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摸清选厂底数,将作业人员复杂,设备老旧的选厂企业列入了区应急局重点检查对象。
(二)平山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八条硬措施”。以防高处范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为目标,加大对重点企业的重要部位和生产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六、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补充二磨一侧防护设施、磁选机走梯不规范等8项问题。
(二)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12月9日,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向平山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了《关于落实省安委办对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评估组意见》(平发安管字〔2024〕2号),对评估意见情况如下: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已对二磨一侧防护设施、磁选机走梯不规范等8项问题进行整改。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12·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