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3-00048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2-04-17 成文日期: 2023-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发布时间:2022-04-17 10:38:56 【字体: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施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服务

一、事项名称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施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服务

二、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三、申请条件

1、由平山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向主管部门申请

四、申请材料

1、由平山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五、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平山区胜利路30栋

七、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024-42833151

九、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