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9-14 成文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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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4 10:08:44 【字体:

关于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屠宰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平山区环保局

邮编:117000

项目名称: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屠宰项目

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南兴路57号

建设单位:辽宁东跃食品合伙企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覆盖、拦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用于冬季取暖的燃油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的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相关标准。

该项目待宰圈、屠宰车间要门窗全封闭,及时清理待宰圈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胃内容物、碎肉和碎骨等废弃物,加强地面清洗,屠宰车间地面喷洒除臭剂,待宰圈及车间排气口处设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要全封闭运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屠宰车间污水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福金沟市政方渠排至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要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福金沟市政方渠排至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厂。

3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避免噪声污染。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病死牲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屠宰车间、活牛暂存栏内的牲畜粪便要日产日清用作肥田并签订土地消纳协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