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4-00338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受理了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6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区分局
联系电话:024-47137080
通讯地址:平山区建立街2号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区分局
邮编:117000
项目名称: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方恒达物流园南侧至辽煤化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