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加强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成文日期: | 2019-07-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区加强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为做好平山区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区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
一、高度重视,加大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我区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组成工作组对我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7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带领我区检查组对辖区内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本溪罕王矿业有限公司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汛期检查执法。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企业的过程中,深入了解非煤矿山企业汛期生产运行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结合汛期特点,对矿山井口、尾矿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对企业严格管理,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再检查。
三、严格监管,提升企业的重视程度。要求企业做到:严格落实汛期非煤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山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应急发〔2019〕35号)文件要求,突出重点部位,把汛期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防汛期间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