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328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就业登记 主题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 2024-11-11 成文日期: 2024-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就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4-11-11 15:22:58 【字体:

稳岗就业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就业失业登记

2.2就业登记

一、对象范围

依法取得本辖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从业者。

二、办理材料

1.首次登记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者需有就业创业证号且证里状态需是失业状态;3.《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不允许有涂改),网上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劳动用工备案表一》。

三、办理流程

单位就业以营业执照工商审批地为准,在相应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现场办理: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者需有就业创业证号且证里状态需是失业状态。

3)《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

2.线上办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0.150.1:8081/ehrss/login/网上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录用职工登记表》到本溪市平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办理地点及时间:

1.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26栋,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2.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电话024-42371295

劳动合同.doc

职工备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