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4-00329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 主题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 2024-11-11 成文日期: 2024-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时间:2024-11-11 15:24:03 【字体:

稳岗就业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就业失业登记

2.3《就业创业证》申领

一、对象范围;

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登记失业的劳动者、新就业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动者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实行实名制,限劳动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三、申领条件:

需要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四、申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

3.近期免冠2寸照片1

4.需提供学历的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肆业》证明

5.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原件,没有则不需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没有则不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

1.申领人将材料提供给社区,由社区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2.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纸质凭证。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及时间:

1.窗口办: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26栋,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2.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电话:024-4237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