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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平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成文日期: | 2017-05-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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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平山区政府:
平山区卫计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心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和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克服被动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根据单位整合、人员岗位变动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强调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依法行政,更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围绕卫生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注重形式,提高档次
为了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新农合、医疗改革、计划生育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一是利用网站公开。公开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知识,广大群众可以足不出户,便可以了解卫生与计划生育政策,了解计划生育各类情况,掌握各方面卫生计生知识。二是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村级建立了5公开制度:1、公开年度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妇名单;2、公开年度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3、公开未落实节育措施对象名单;4、公开未查环查孕对象名单;5、公开征收社会扶养费情况。三是全区各级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更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栏,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截止至今,全区9个办事处、59个村(社区)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公开栏,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开通便民服务。卫生计生各种证件和业务办理都搬进了各街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悬挂人口计生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大厅现场办公,各项证件均可直接办理,大大方便了育龄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增强了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将对外和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作了严格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特别是在围绕实效上下功夫。在局内坚持公开:1、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度公开一次,在年终班子及领导成员考核时公开。2、卫生计生管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3、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的规定。4、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规定。5、保密守则。向社会公开的内容:1.医疗服务的主要收费项目、标准和常用的药品名称及价格;2.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事项、各种法定证照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和审批原则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3.卫生执法的各项程序和处罚原则等。4.卫生计生的职能和科室设置,以文件形式和在平山区政务网公开。5.有关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并以文件形式和在政府公众网公开。6.生育节育情况,在村级公开栏公开。7.办理人口计生证件程序,在村级公开栏公开。8.按政策须收费的各项人口计生业务,收费标准在村级公开栏公开。9.病残儿鉴定结果在办公室公开栏公开,并在病残儿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公示。所有办事结果都随时公开处理结果,落实到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全省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实现工作思路由“行政管理,以罚为主”向“以奖为主,奖惩结合”的重大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区实行了公开奖励名册,确保做到“三无”:即无一人多登,无一人漏登,无一人错登。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为保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发展,我们建立定期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对卫生、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明显位置都设置了群众举报箱,在公开栏都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便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1.深化放管服改革。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整合后区卫生计生局现有行政职权进行认真梳理,完成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责任目录和行政权力流程图修订,共梳理行政权力清单13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4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征收1项)、流程图131个、责任清单131项。对梳理后的权力清单、流程图和责任清单报区政府编委办备案,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对社会公开。
2.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认真落实蓝盾系列专项行动。落实一号行动暨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有民营医疗机构66家,实际监督66户,监督覆盖率100%,取缔非法行医2户,罚没药品价值700余元,罚款4000元。落实二号行动暨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区自建供水、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共20户,实际监督20户,监督覆盖率100%;落实三号行动暨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有床医疗机构66户,实际监督66户,监督覆盖率100%。落实四号行动暨住宿、沐浴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有住宿场所39户,实际监督39户,监督覆盖率100%。现有沐浴场所30户,实际监督30户,监督覆盖率100%。下达文书69份。落实五号行动暨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托幼机构共40户,实际监督检查40户,监督覆盖率100%;落实七号行动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行动。全区共完成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3卷,罚款6000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起,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率、反馈率均达到100%。
二是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抽检19户, 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所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照抽检计划要求,我区计划抽检45户,实际抽检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5户,其中住宿场所10户,沐浴场所 15户,美容美发场所15户,商场(超市)3户,影剧院2户。经对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等采集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全区共有学校10所,按照抽检计划要求应抽检学校7所,已完成7所学校的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等内容的监督抽检。
五是落实“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全区承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四个专业的“双随机”任务共23户,已完结23户,完成率100%,完结率100%。
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行政应诉案件1件;答复民
心网受理案件16件,其中诉求办理2件,政民互动14件。
今后,我们将对卫生计生各项核心业务进行规范的阳光作业,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开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平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