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5-00208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5年区政府系统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平政办发〔2025〕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5年区政府系统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1号
关于做好2025年区政府系统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桥北经开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十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及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2025年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把办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中心工作抓好落实,尤其是要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建议提案办理与中心工作共促共进。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积重积深积难的矛盾问题及多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集中答复活动。
二、强化组织统筹,及时高效办复
(一)交办确认。分解阶段(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政府办对建议提案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目录》和《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目录》,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交办阶段(2025年1月20日—1月22日),政府办将各建议提案目录发至各承办单位,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应逐件核对确认,对办理工作任务分工有进一步调整意见的,请务必于1月21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二)协办任务。协办单位要在2月14日前,将协办意见上报区政府办公室(传至高质量发展考核信息系统),并及时同主办单位沟通确认(协办意见格式参考附件1和附件4)。主办单位需对协办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其融入主办答复意见,不合格时可协调协办单位重新修改。主办单位可协调协办单位共同参与见面答复,协办单位需全力配合主办单位的有关工作安排。
(三)主办任务。主办答复意见需逐条对应答复,措施要具体详实、实事求是(答复意见格式参考附件2和附件5),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开展见面答复。主办单位要在4月18日前,完成同代表委员初次见面答复(征求意见表参考附件3和附件6),并按要求上报区政府办公室(上传高质量发展考核信息系统)。见面答复应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服务态度好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确保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相关单位应提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同时,按时完成答复摘要报送、复文公开、工作总结等工作(时限及标准参考附件7)。
(四)二次办理任务。主办单位要在9月19日前完成A类件第二次同代表委员见面答复,详细反馈工作取得的成果成效,并按要求上报区政府办公室(上传高质量发展考核信息系统)。9月19日前未解决或未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应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延期开展二次办理。
三、加强督查督办,按期完成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对办理任务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办理台账,合理建议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办理进度。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支持和理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继续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照办理时间节点,督促各承办单位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任务。对因未落实责任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贻误工作时机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意见行文格式
2.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答复意见行文格式
3.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市政协提案协办意见行文格式
5.市政协提案主办答复意见行文格式
6.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7.办理工作时限及标准(试行)
注: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行文格式同市格式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政策解读)《平山区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图解版)关于做好2025年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